创建全国文明城市|文明养犬不“掉链” 共创文明好家园

爱泗洪 2022-10-02 10:56

为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,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养犬、规范养犬、文明养犬,高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。近日,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城区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。

整治活动中,执法人员深入各小区,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相关常识,及文明养犬的重要性,劝导大家外出遛犬要拴绳、主动避让行人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,引导大家做到文明养犬。

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张浩告诉记者:“我们平时对各小区和公共场所进行巡逻,发现流浪犬,会进行及时捕获,送到犬舍集中收养,同时对不规范养犬的市民进行劝导,希望大家文明养犬做到遛狗牵绳,不到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的地方遛狗,不要在城区养大型犬。”

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,不少市民认为犬只被捕获后会被扑杀,带着市民的疑问,记者来到了位于戚庄的犬舍进行了实地走访,据工作人员介绍,送过来的大型犬和小型犬会分开喂养,会经常给它们消毒,同时,犬只领养必须由派出所出具的单据才会交到主人手里。但在现场,我们看到不少狗狗存在无人认领的情况,在此,提醒广大市民,如果发现自家狗狗丢失,可以试着到犬舍去寻找,也许你的狗狗现在正在等你去认领。

报道|泗洪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潘荣

编辑|沈金亮

责编|王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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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|许昌亮